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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庄煤业:“拍案说纪”沉浸式比武

作者: 耿玉鸣  发布日期:2024年05月30日

“该案例明显违反了生活纪律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十一章第一百五十条规定,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,若情节严重的,则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”在枣矿集团高庄煤业公司近日举办的党纪学习教育“拍案说纪”沉浸式大比武中,该公司退管会党支部书记高瑞营沉稳而又流畅地分析案例。

(比武现场大景)

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该公司创新开展“拍案说纪”沉浸式大比武,38名党(总)支部书记通过抓阄方式确定参赛号码,“真枪实弹”进行比武练兵。

活动现场气氛热烈。随机叫号环节颇具挑战性,自主选题的形式激发了选手斗志,他们站在选题区前,盯着分值各异的案例题目,有的稍皱眉沉思,有的眼神坚定,似乎胸有成竹。12道案例题目,通过文字描述、图片展示、视频回放等多种形式呈现,每一个案例都犹如一个鲜活的场景摆在眼前。

(选手正在观看案例视频)

赛场充满智慧与竞争气息。当一位选手被叫到号码起身选题时,全场瞬间安静,众人目光紧随。他们凭借着对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深入学习,答题时有的稍作思考便条理回答,有的则快速自信阐述,准确说出案例中违反的具体纪律及应受到的相应处分,还结合案例谈自身应吸取的教训,每次精彩回答都赢得了热烈掌声。

“此次‘拍案说纪’大比武,旨在检验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成效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的表率,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,转化为力拼‘攻坚季’、冲刺‘双过半’的内在动力。”高庄煤业公司党委书记靳家伟说。

下一步,该公司还将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、讲授纪律党课、积极开展“四下基层”“四个抓落实”等活动,全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好用好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自觉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生活习惯和行为准绳,让党规党纪如明灯般照亮前行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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